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有关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成员企业:
经研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对2015和2016年度总社本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现就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供销合作社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总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好的经验,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的评定、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程序,实现公开、公正、规范、科学管理运作,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在服务“三农”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总社《“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中国供销集团201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及配套申报指引、申报细则的要求,对2015和2016年度投入项目的专项资金开展检查,具体内容包括:1.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专项资金投资方向、使用的合规性;3.项目实施进度、合规性情况;4.项目实施取得的阶段性绩效情况;5. 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6. 供销集团和各级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中国供销集团及相关成员企业、各省级供销合作社相关企业及各项目单位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查情况按照层级确认签字后报送中国供销集团,由中国供销集团汇总后报送总社监事会。
(二)开展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督察。各地开展自查工作期间,总社将选择部分省(区、市)和供销集团及相关成员企业,督察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进展。实地调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情况,听取各级供销合作社、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总社有重点地针对自查情况,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专项抽查,掌握各方面的情况,进而找准摸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提出加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时间要求
2017年11月—2018年3月,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同时总社开展自查工作的督察;
2018年4月—5月,总社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抽查;
2018年6月,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组织领导
总社党组决定,由总社监事会牵头,总社财会部、监察局、审计局、监事会办公室、中国供销集团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社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中,要发挥好总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利用好总社有关部门的监督资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按照监督检查工作组统一要求和安排,全力配合完成此次监督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底数要清。在自查、督察和抽查各环节中,要切实掌握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使用绩效等基本情况,摸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底数。
(二)目标要明。监督检查要发现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性、系统性风险,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做出整体评估,从而达到预防、规范、提高的目的。
(三)责任要细。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自查结果要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后上报。具体工作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四)数字要准。全面、真实、准确地收集相关数据,确保数字真实可信,可查可核,为决策判断提供准确依据。
(五)方法要活。除查阅台账、现场查看等常规方式外,还要结合实际,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注意听取多方面意见,创新方式方法,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附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新网工程”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在服务“三农”、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参照《201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制定“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自查范围与内容
(一)自查范围
2015年度和2016年度获得“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支持的投资项目。
(二)自查内容
1、项目申报和审核情况;
2、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
3、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
4、项目实施取得效益的情况;
5、项目监督管理情况。
二、自查方式
由获得2015年度和2016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支持的中国供销集团出资企业负责牵头开展自查,组织上报自查报告并填写自查表;供销集团审核汇总各企业自查报告及自查表,上报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
三、自查报告基本内容要求
(一)项目的申报和审核情况
项目申报与审核的合规性(材料合规、项目遴选、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股权定价、投资协议及审核决策合规性等)。
(二)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投资方向合规性(项目内容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投资方向等),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合规性(资金拨付、使用、财务核算、支出审核合规性,项目内容与资金使用是否与原定计划相符等),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进度等。
(三)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
实施进度与进展,项目实施合规性,项目实施取得的阶段性绩效情况等。
(四)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社会效益评价,经济效益评价,生态效益评价,可持续发展评价,实施满意度评价等。
(五)项目监督管理情况
项目论证与调查情况,资金审核与风险防控,项目验收及自评价情况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七)在使用专项资金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八)附件
“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
自查表按照层级填写,2015年专项资金自查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和供销集团出资企业分别填写;2016年专项资金自查表由项目实施单位、省(区、市)级企业/供销集团出资企业、电商公司/惠农公司分别填写。
四、时间要求
2018年3月5日前,各相关企业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报供销集团;
2018年3月20日前,供销集团将汇总后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报总社监事会。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供销总社:章逖 电话:010-66050017
供销集团:韩静 电话:010-59338859
附表:1、2015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
2、2016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