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县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是陕甘宁边区延安县南区合作总社的一个分支机构,是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创办最早的一个信用合作社。它的创建为繁荣边区农村金融,吸收农村游资,抵制高利贷剥削,帮助群众发展农业生产,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它的成功经验,在新时期仍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的创建
1938年,延安南区合作社主任刘建章同志根据本区群众因经济一时不能周转,借贷无门,采取探卖粮食(即延安时期农村最流行的高利贷形式的一种,一般因急用钱,在粮食收获前两三个月,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卖粮食,收获后再交付粮食。)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在南区一乡试办信用合作社的号召,立即得到群众的拥护,不久就有入股社员500多户,扩大股金1700多元。但因股金数额太小,不便放贷周转,最后将股金并入沟门消费合作社,另从消费合作社提出400多元资金,无利借贷给有婚丧、疾病等急用的社员。这个办法虽替群众解决了一些困难,但借贷的只能限于少数人,所以它在抵制探卖粮和高利贷上作用不大。直至1942年,探卖粮在南区仍很流行,严重影响到群众的生活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1943年3月,南区合作社决定把沟门消费合作社撤销,正式成立陕甘宁边区第一个信用合作社——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
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的成立,不但向群众放贷款,而且吸收群众的存款,利用群众中的闲散资金解决群众的经济困难,抵制在社会上流行的探卖粮和高利贷剥削,帮助农业生产的发展。到1944年2月,经过一年的发展,股金发展到360多万元,600多个社员,存款总额500多万元,放款总额1400多万元,在南区合作社的各种业务中,这是发展最快的一项业务。
二、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的经营办法
①存款每元每月付息1角5分,数目不限,可以随时提取,每月结算,若不提取利息,即按复利计利。除流动工人及特殊情况外,每存款1000元,月底应以100元入股成为社员,第二月即不再规定入股,存款不足一月,则按日计算付给利息。
②借款主要以用于生产和紧急需用为限,每月每元付利息2角,最多每次借款2.5万元,期限一月,可以商请展期,惟必须付利。每借款1000元,月底须以200元入股成为社员,第二月即不再规定入股。借款不满5天不计利息,不满1月按天计息,惟仍须入股,借款人应立简单借据,找一个保人。
③除存款、借款户外,任何人可以自由入股,股金数目不限,不到一年不能自由退股,入股满5000元者,再向信用合作社借款,可以不再入股。每逢结算,由入股社员选派代表开会决定分配红利。
④虽然有上边这些规定,但执行起来也不是死板的。比如凡是来借款的,即使信用合作社存款不多,也设法多少借给些,不使群众失望。凡是借款用于生产的较贫农户和扎工队,可以不付或少付利息。有的存户愿意存款,但是不愿意入股,也可允许,待他得到利息又见到入股有利时,再劝说入股。暂借三五天款子的,既不出利也不入股的,也不强迫一定加入,等他借过一两次再劝他入股,他觉得领情,也就自愿加入了。存款、借款、入股的手续极其简单,没有办公时间,随时随地都可以办事。
三、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的特点
一是存款户和借款户都成为信用合作社的社员。随着社员的增加和股金的扩大,保证了信用合作社有一笔固定可靠的资金可以放贷周转,但与高利贷有本质的区别,存款人即可得到存款的利息,又可分股金的红利,贷款人虽然付出贷款利息,但又可收回股金的红利,以资弥补,这样就能把债权、债务关系统一起来,又能把社员个人的利益和信用合作社集体利益联接起来。信用合作社虽从存借利率差额中得到一部分利益,但它仍为原存借户(即社员)所公有。
二是吸收和利用农村游资的最好组织形式。当时,边区银行是边区金融的枢纽,但是对于分散的农村经济来说,它的作用是有限的。从群众中间生长起来的信用合作社恰好能弥补其不足,是边区金融机构的基础。当时,有些人有钱藏在家里或窖在地里,让它停滞不动,长久不起作用;有些有钱人拿出做投机生意,促使物价飞涨;有些人有钱拿出去放高利贷,做损人利已的事情。可是,有些人没钱,找不到地方借,或不顾好歹,去探卖粮食和借高利贷。信用社的成立,就是调整借贷,让存款人不得过分利益,贷款人不付过高利息,便可抵制高利贷,扶持生产的发展。这样,使信用合作社在群众中逐步建立信誉,群众将闲置的银元、元宝、首饰等实物和闲置资金都存到信用合作社生利,而信用社则大量吸收农村游资,把它转移到生产上去发挥作用。
三是对南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究竟在南区的经济发展上起到了什么作用?这从下面借户、存户和借款用途、存款来源的分析可以看出来。据1943年资料报道,在417宗借款(总额317万元)中,有320宗借款是用在农业生产上,购置牛、驴、农具等;有33宗用在婚丧大事急需上;有64宗用在做小生意上。这就是说300多万元的借款绝大部分是用在发展生产上,这对南区农民经济发展上的帮助是很明显的。在92宗存户,100多万元存款中,农民卖猪羊牲口款存入50宗,计77.5万元;抗公属零钱存入19宗,计21.5万元;农村妇女纺线得的钱存入15宗,计1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入股的8宗,计8.6万元。这些存户都是有钱暂时没用处存入的。这笔钱集中到信用合作社后,就可以借放出去,转到生产上去。当时,在物价飞涨之下,凡是借款和存款的没有一个不得利的,而且对边区经济的发展也是有利的。
四是工作作风、组织机构、真正实现了群众化与企业化。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只所以能办好,能取得人民的爱戴,是由于它适应农村环境,也适合于农民群众的要求。它坚决执行调节金融、帮助生产、为人民谋利益的方针。组织机构只有5人,其中:主任1人、会计1人,下农村收款、收股金工作人员2人,伙夫1人,符合精简原则,并能和群众打成一片,了解群众的情绪,掌握群众的需求,实行科学的管理,在群众中逐步建立了信用合作社的威信。边区银行与边区建设厅为了表示对沟门信用合作社的支持,曾经以30万元存入该社,这不仅使信用合作社在资金周转上宽裕,而且在社会影响力上也得到了提升。
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是陕甘宁边区办的最早、办的最好 的信用合作社,它的飞速发展,证明了当时正在发展中的边区经济,迫切需要着一种适合于边区农村环境的信用制度。在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带动下,到1945年5月,延属分区共发展信用合作社35处,资金总额为7.55亿元,对边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天,回顾延安时期南区沟门信用合作社创办的成功经验,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者:赵士清系宝塔区商务局退休干部,马春梅系延安南区合作社纪念馆